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栾红)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备受关注的广东"房叔"涉嫌受贿案,9时30分将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这位被网民戏称为"房叔"的,名叫蔡彬,曾是广州市城管局番禹分局政委,去年10月被曝全国拥有20多套房产。
蔡彬涉嫌受贿案是在今年7月26号的时候开庭的。当时庭审时,蔡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与朋友合伙经商获取盈利,所赚钱财主要用于购买房产。今天上午,法院将作出宣判。
上一次审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金额共计275万元,他先后利用了自己在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身份将单位下属的汽修厂、停车场等外包,还与他人合作经营饭店等。
57岁的蔡彬在上次庭审中坦然认罪,重复说最多的是说没有意见,虽然他涉嫌受贿只有275万元,但其家属已经上缴的赃款超过了500多万元。其中向纪检部门退回了赃款237.5万元就是尚未构成犯罪但是违纪非法经营的违法所得,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蔡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但是有如实供述犯罪情节、积极退款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蔡彬在有期徒刑11年-14年之间量刑,辩护人则说蔡斌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希望法庭对其有期徒刑10年-11年之间量刑。
蔡彬现在拥有的18套房产是位于广州番禺区的,3套是位于南沙区,总面积达到7千多平方米。据房地产的专业网站估算,可现在的市值可能是4千多万,但是在两个月之前的庭审中,21套房产究竟怎样处理,检察机关并没有直接提及,所以这也引起了外界的讨论。有律师就说,如果要是受贿款275万元都拿来用来买了房子,那么房子就是赃款,要在案件判决后通过拍卖等程序追缴。
但是检察官也表示,公众关心的房叔受贿的钱是不是拿去买了这些房产,属于赃物处理的完成,是购房消费或者用于其他用途对于受贿罪的认定不产生实际影响,收了之后去哪里已经超出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对公诉部门的证明要求,所以对关于房子的处理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
(原标题:广东“房叔”涉嫌受贿275万今日宣判 房产处置未提及)